1、土地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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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土地登记:是指土地登记机关依权利人的申请或依职权,按照法定程序,将土地及建筑物的标示(所谓标示,是指表示土地或建筑物具体内容的坐落、土地号码、建筑物号码、面积、用途、建筑结构等)、价值、所有权及他项权利与其移转变更等情形,详细记载于政府特定的土地登记簿上,借以加强地籍管理,确保人民权益而维护社会秩序的行政行为。土地登记,简单地说,是土地及地上建筑物的所有权与他项权利的登记。土地登记的标的物通常包括土地及建筑物,因此其与不动产登记或房地产登记,虽然名称不同,但实质上是一回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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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地役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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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地役权:为自己土地的便利在他人土地上所设定的权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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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地籍调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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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地籍调查:国家采用科学方法,依照有关法律程序,通过权属调查和地籍测量,查清每一宗地的位置、权属、界线、面积和用途等基本情况,以图、薄示之,并在此基础上进行土地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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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土地管理的经济手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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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土地管理的经济手段:指管理者运用经济利益鼓励、引导、推动被管理者使其行为和利益与管理者所要达到的要求一致起来,是一种导向性的间接控制方法。运用经济手段调节土地关系和引导土地利用活动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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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土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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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土地:土地是指地球表面的陆地部分,包括内陆水域和滩涂。它是由气候、地貌、土壤、水文、岩石、植被组成的综合体,包括过去和现在人类活动的成果
。就其本质而言,也可以说土地是由气候、地貌、土壤、水文、岩石、植被等组成的一定范围的空间。更简单地说土地是一定范围的空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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