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概论
第二节 国土资源学的学科体系与其理论基础

二、国土资源学研究的理论基础
  1.物质循环规律
  在自然界的各种物质循环中,与资源、环境联系较大的主要有水、碳、氮三大循环。根据这一规律,
自然界中的各种物质(资源实体)都按照自身特有的分解与化合机理,遵循其固有的轨道,周而复始地进行不断的循环。作为资源,无疑要考虑资源开发、利用、生产、消费及消费后这一全过程的物质循环与转化物性,利用则只是作为自然物质的资源在地球物质循环中的一个特殊环节。

  2.能量守恒与转化定律
  能量守恒与转化定律是关于自然界物质运动的最重要的普遍规律之一。在资源-生态-经济系统中,自然资源都可以用不同形式的能量来表示。能量转化的过程,普遍地发生在自然资源开发与利用过程中,它包括了能量以一种形式到另一种具有特定目的(或更加有用的)形式的转换。从本质上看,资源的开发与利用就是物质与能量在地理环境中的特殊过程。根据这一原理,利用每种资源的特性和能量效益,开展资源互补与替代方面的研究。

  3.地域分异规律
  地域分异规律是指自然地理各要素及其综合特征在地表呈现水平分化的现象。由于地球表面纬度不同所引起的气候、地质地貌、水文等自然条件的差异造成自然资源分布的纬度地带胜、经度地带性和垂直地带性的区域分异特征。这种制约资源的空间分布规律,对资源区划及区域资源开发具有重要意义。

  4.自然节律规律
  自然节律是指自然地理、生物现象随时间变化的规律性,主要是由水热对比变化引起的。自然资源随时间变化,可以是一些类型或现象的消失,新类型、新现象的出现,也可以是数量的增加或减少,质量的优变或劣变。由此,可适时、适地最大限度地利用自然资源。

  5.生态平衡规律
  生态平衡规律是指生态系统在漫长的进化过程中形成的、存在其内部各组分间的相互补偿和自动调节的能力,从而使生态系统经常地、反复地保持相对动态平衡。生态系统的组分愈多样,能量流动和物质循环的途径愈复杂,其调节能力愈强;反之则愈弱。但这种调节能力也有一定限度,超越限度,调节则失灵,生态平衡就会失调。由此,我们在保护资源多样性的基础上,充分利用非耗竭性资源,特别是太阳能、潮汐能等恒定资源,节约不可更新资源,维护可更新资源的持续利用。在维持已有平衡的前提下,促使资源生态系统向有利于人类生存与发展的方向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