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简答题 |
1、什么是会计的核算职能和监督职能?它们之间的关系任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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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会计核算职能,主要是通过确认、计量、记录、报告,从数量方面反映企业单位已经发生或者已经完成的各项经济活动,为经营管理提供信息的功能,它是会计最基础的工作。
会计监督是企业单位内部的一种自我约束机制,主要是利用会计资料对经济活动加以控制和指导,它要求各项经济业务必须遵守国家财政、财务制度及其他财经纪律,同时还应遵守企业单位的经营方针、政策。
会计的核算和监督职能的关系是十分密切,两者相辅相成。会计核算是会计监督的前提,没有会计核算提供的数据资料,会计监督就没有客观依据;如果只有核算而不进行监督,就不能发挥会计在管理经济中的作用。核算和监督是会计的最基本的职能,它体现了会计的本质特征。会计核算居于主导地位,而会计监督则寓于核算的过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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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简述利润分配的顺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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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1)提取法定盈余公积。企业应按当年实现的税后利润(减弥补亏损)的一定比例(法定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以增强企业自我发展的实力和承担经营风险的能力。
(2)提取任意盈余公积。公司制企业提取法定盈余公积后,经股东大会决议,可以提取任意盈余公积;其他企业也可以根据需要提取任意盈余公积。任意盈余公积的提取比例由企业视情况而定。
(3)向投资者分配利润。可供分配的利润减去提取的法定盈余公积金以后,为可供投资者分配的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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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什么是财产清查?进行财产清查有何意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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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财产清查是指通过对财产物资(或称实物资产)、货币资金和债权债务的查对,来确定实际结存数(下面简称实存数),并查明账面结存数(下面简称账存数)与其实存数是否相符的一种专门方法。财产清查的意义:
(1)确保会计核算资料真实可靠
(2)保护各项财产安全完整
(3)挖掘财产物资的潜力,加速资金周转
(4)保证结算制度贯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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