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模拟题(三)     

一、概念解释:(每题2分,共16分)

  1.使命
 

  2.时代精神
 

  3.家庭美德
 

  4.职业道德
 

  5.政体
 

  6.犯罪中止
 

  7.经济法
 

  8.仲裁
 

二、简答题:(每题3分,共24分)
 

  1.什么是社会主义荣辱观?
 

  2.人生观怎样表现出来?
 

  3.竞争与合作的关系是什么?
 

  4.社会主义道德建设的核心和原则是什么?
 

  5.维护法律权威的意义?
 

  6.简述我国国家机构的组成。
 

  7.消费者的主要权利
 

  8.民事诉讼的主要程序
 

三、简要分析题:(每题5分,共10分)
 

  1.我国公民基本道德规范的主要内容,结合实际分析。
 

  2.运用所学法律知识,试对下列行为进行简要分析:大学生丁拾得一钱包,但无法找到失主,丁认为钱包在此情形下可归自己所有。
 

四、判断题:(每题2分,共18分)
 
  1.知耻近乎勇。

  2.人生目的决定人生道路。

  3.天下兴亡,匹夫有责。

  4.个人利益高于一切。

  5.商业广告按合同法规定均属于要约邀请而非要约。

  6.作者创作的作品一经产生,既不要求登记,也不要求公开发表,即产生著作权。

  7.专利保护期满,专利权人可以申请续展。

  8.注册商标的有效期届满,可以申请续展,续展不受次数限制。

  9.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五、不定项选择题:(每题3分,共12分)
 

  1.促进个人与社会的和谐要把握
   A.个体性与社会性的统一
   B.个人需要与社会需要的统一
   C.个人利益与社会利益的统一
   D.享受个人权利、自由与承担社会责任、义务的统一
   E.自然和社会的统一

  2. 公共生活的特征重要表现在
   A.活动范围的广泛性
   B.活动内容的公开性
   C.交往对象的复杂性
   D.活动方式的多样性
   E.个人行为的私密性

  3.下列财产中属于夫妻共有财产的是:
   A.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妻的名义存于银行的存款
   B.一方婚前个人所有的财产,双方共同使用经过了10年
   C.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所得的承包收益
   D.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出版文学作品所得的报酬

  4.小明8周岁,将父亲给他买的价值20元的玩具赠送给了同班小朋友小芳。该赠与行为效力如何?
   A、有效民事行为   B、无效民事行为
   C、可撤消民事行为  D、效力未定民事行为
 

六、分析题(每题10分,共20分)

  1.结合生活的实际,谈谈如何认识现代公共生活的含义及其特点?维护公共秩序的重要意义及其基本方法是什么?2008年10月28日晚6时40分左右,程春明教授正在中国政法大学端升楼201教室做课前准备,22岁的付成励手持菜刀冲入教室,向程春明右颈部砍了1刀,程春明当场倒地。随后,付成励走出教室,并拨打110电话报案:“我杀人了”。当晚6时57分,43岁的程春明经抢救无效死亡。付成励说:“杀程春明的原因有两点,一是要报复,二是要杀一儆百。老师应当为人师表,老师有不轨的行为,而学校又不处理,只能杀一儆百来解决问题。”这就是中国政法大学弑师事件。 分析评论这一事件,并谈谈从这一事件获得的人生教训。
 

  2.案例分析:小张今年17周岁,在一家快递公司上班,月收入1200元。一天骑自行车上班途中,由于车速快,车闸不灵,不慎将中学生王明撞倒。与王明同行的同学李力(16周岁)不由分说上前朝小张的头上猛打两拳,小张当即被打昏。经诊断,小张为轻微脑震荡,医疗费、误工费共2000余元。王明的小腿骨折,共花去医疗费、住院费3000元。事后,王明的父母要小张赔偿这3000元,小张以自己未成年且也被打为由,拒绝赔偿。王明的父母便找到小张的父母,说小张未成年,父母就有监护责任,儿子不赔,父母就应代赔。小张的父母则认为自己孩子不是故意撞人却挨打,自己孩子的医药费倒是要先与对方论个清楚。王明的父母说小张不是王明打的,要赔也该找李力,不该找王明。双方争执不下,诉至法院。
问:(1)王明的医疗费、住院费应由谁赔偿?为什么?(2)小张的医疗费、误工费应由谁赔偿?为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