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简答题(每题10分,共40分) |
1、伦理学关于人的本性的学说是如何解释纠纷存在的原因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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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中国古代和西方学者的学说虽然有一定的历史局限性,但也在一定程度上揭示了人性的本来面目。概括起来讲,从人的原始本性上来看,人的确有其追求利益的动机,甚至可以说,追求利益是一切纠纷的根本起因。对于利益的分配发生了争议,便产生了纠纷。但伦理学进一步认为,人不同于动物,虽然人有原始本性的一面,但对人必须进行教化,必须对人性进行改造,使之完成社会化,人们有义务按照大家认同的道德规范去约束自己的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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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力救济的特点是什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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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是指利用国家的公权力来解决纠纷,即国家介入纠纷的解决,通俗地讲就是,作为国家机关的法院代表国家行使审判权来解决纠纷,表现形式就是诉讼。公力救济与社会救济不同,进行诉讼外调解的主要组织--人民调解委员会和进行仲裁的组织--仲裁委员会,均不是国家机关,民间性是二者的根本属性。这就决定了其受理纠纷只能是基于双方当事人的自愿选择,而不能进行“强制管辖”。而法院是国家机关,其审判权的行使是以国家公权力为后盾的,所以叫做公力救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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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现代调解制度的社会基础是什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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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现代调解制度的最重要的社会基础就是市场经济。市场经济为现代调解制度提供了生存的土壤,现代调解制度反映了市场经济的客观要求。自由是市场经济的基本法权要求,现代法律制度应当确认市场主体的自由权利,应以自由为其内在精神。现代调解制度正确顺应了市场经济的内在要求,确认并尊重当事人的意志自由,赋予纠纷当事人合意解决其纠纷的权利。现代市场经济是强调效率的经济,每个市场主体都是以获取最大的利润为其行动出发点和归宿。效率是现代社会主体基本价值追求,现代社会的纠纷解决机制不能忽视纠纷主体对效率的追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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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如何利用排忧解难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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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有些矛盾纠纷是因为当事人在生产生活中确实存在困难而引发的。解决这类纠纷要以帮助群众解决困难作为突破口,困难解决了,纠纷也就解决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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