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税法(international taxation law),是调整国际税收关系的各种法律规范的总称。
国际税法调整对象方面
1.国际经济活动中主权国家与跨国纳税人之间的税收征纳关系。
2.国家之间的税收分配关系。
国际税法的主体有国家和跨国纳税人。
国际税法的客体,主要是跨国纳税人的跨国所得。
根据税收所体现的管辖权原则和对连接点的选择不同,税收管辖权可以划分为两类:居民税收管辖权和所得来源地税收管辖权。
国际双重征税(international double taxation),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各自依据自己的税收管辖权,对同一征税对象在同一征税期限内同时征税。
国际双重征税分为国际重复征税和国际重叠征税。
国际重复征税的方法有免税法、抵免法、扣除法和减税法。
国际重叠征税的方法有由收取股息公司的所在国采取措施和由付出股息公司所在国采取措施。
1.国际重复征税是对同一纳税人的同一所得重复征税;国际重叠征税则是对不同纳税人的同一所得两次或多次征税,这是两者的基本区别。
2.国际重复征税只存在国际间;国际重叠征税,除发生在国际间外,还存在着国内重叠征税。
3.国际重复征税是两国按同一税种对同一所得重复征税;但在国际重叠征税中,如股东也是公司,则两国将按同一税种分别征税,如股东为个人,则一国按公司所得税征收,另一国按个人所得税计征。
1.性质不同
2.采用的方法不同
3.处理的方法不同
跨国纳税人进行国际逃税的方式主要有4种:匿报应税所得、伪造账册和收付凭证、骗取虚假税收的抵免、虚构成本费用等扣除项目。
跨国纳税人进行国际避税的方法有3种:通过纳税主体的跨国移动、跨国关联企业通过转移定价和不合理分摊成本、利用避税港。
(一)防止国际逃税与避税的一般国内法措施
主要有实行税务登记制度、加强国际税务申报制度、强化会计审查制度、实行所得评估制度。
(二)防止国际逃税与避税的特别国内法措施
1.防止跨国纳税人利用转移定价和不合理分摊成本费用逃避税收。
2.防止利用国际避税港逃避税收。
(三)防止国际逃税避税的国际法措施
主要有两方面的内容是情报交换和在征税方面的相互协助。
国际税收协定是两个或两个以上主权国家为协调相互之间的税收分配关系和处理税务方面的问题而签订的双边或多边书面文件。
国际税收协定根据参加国的数量可分为双边税收协定和多边税收协定。
根据协定的性质分为一般国际税收协定和特定国际税收协定。